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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2-27浏览次数:10


  

一、征集对象

我校2024级、2025级在校大学生


二、报名时间

上半年应征报名时间:2025年12月6日至2026年2月10日


三、报名方式

1.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

2.2026年上半年应征入伍学生,可选择户籍所在地报名,也可选择我校征兵工作站(德州工程职业学院)报名。

3.初检医院选择对应的征集地初检医院报名。


四、征集条件

(一)身体条件:

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的,合格。男性:17.5≤BMI<30,其中:17.5≤男性身体条件兵BMI<27;BMI≥28须加查血液糖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

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后(不含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等其他术式)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潜艇人员、潜水员、空降兵外合格。条件兵另行规定。

文身:面颈部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文身,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不合格。

瘢痕:瘢痕体质,面颈部长径超过3cm或者影响功能的瘢痕,其他部位影响功能的瘢痕,不合格。

其它:手指、足趾残缺或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重度皲裂症,不合格。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类疾病。

征兵体格检查主要包括外科、内科、耳鼻喉科、眼科、口腔科、辅助检查、士兵职业基本适应性检测等,具体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基本政治条件

征兵政治考核以考核本人政治思想表现为主,分为初步考核、联合考核和作出结论3个部分。政治考核结论为通过或不通过。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征公民的个人基本信息、政治面貌、宗教信仰、婚姻状况、毕业(就读)学校、文化程度、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现实表现、奖惩情况,以及家庭成员、未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等的政治背景、违法犯罪等情况。


五、优惠政策

(一)国家资助学费

1.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政策,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50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二)经济予以优待

2.家庭优待金。按规定享受优待政策,义务兵服役期间享受家庭优待金,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全省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执行。艰苦边远地区兵员,享受2倍家庭优待金。

3.义务兵服役期间享受津贴补助。义务兵第一年1100元/月,第二年1200元/月,两年共27600元;服役满2年退役,可获得部队退役金9000元、山东省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12000元,退伍补助5000多元,职业年金15000多元,保险在退役后续接到地方账户。

(三)学业提供便利

4.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约8000人、并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倾斜。

5.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6.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

8.高校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9.经学校同意,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10.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后免修军事技能等课程,可直接获得学分。

(四)部队优先使用

11.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含毕业学年入伍,服役期间取得的),年龄不超过26周岁,或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年龄不超过29岁;服役满1年、不超过3年(截止当年6月30日),可选拔为提干对象。

12.优先选取军士。对符合军士选取条件的士兵,同等条件下优先选取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初次选取为军士的大学毕业生,其就读大学期间的时间计算为服役年限,全日制大专毕业生转改为中士第一年,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转改为中士第二年,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

13.考取军校。普通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同等学历青年,未婚,年龄不超过22周岁(截至当年1月1日,全日制大学在校生、毕业生或少数民族放宽至23周岁),服役满1年、不超过3年(截止当年6月30日),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且历年个人年度军事训练成绩均为良好以上等次,可以参加军校报考。

(五)退役提供保障

14.退役安置工作。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安排工作:①军士服现役满12年;②服现役期间荣获二等功或三等战功以上奖励的;③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至8级残疾等级的;④是烈士子女的。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标准,按月发放生活补助。

15.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时担任军士满16年,服役满18年或晋升(授予)一级上士以上军衔后在本衔级服役满6年且服役累计满14年的,由本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可以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按照规定逐月发放退役金,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后,按照规定享受基本养老金、职业年金等养老保险待遇,并继续保留一定比例退役金发放终身。

16.提供就业服务。国家教育部在“24365”校园招聘服务活动中开辟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专区,畅通求职就业渠道。

17.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退出现役1年内由市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免费组织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教育培育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

报名相关服务工作

1.线下咨询:学生可到学生发展中心(复兴大厦2楼)进行现场咨询。

2.线上咨询: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进行线上咨询答疑。

3.校内电话咨询:

  邢烨华 15621213196

  孙晨玉 17663661262

  孙占宁 18553437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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