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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工程职业学院高等职业教育质量报告(2025年度)
德州工程职业学院2024-2025学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德州工程职业学院十五五”事业发展规划
“十五五”事业发展规划(主体框架)经2026年3月22日学校双代会讨论通过2026年9月28日发布2026年9月目录一、发展基础和环境1(一)发展基础1(二)发展环境6二、发展思路与目标8(一)发展思路8(二)基本原则9(三)发展目标10三、主要发展任务与举措11(一)党的领导与学校治理“融入工程”11(二)产教融合与专业建设“核心工程”12(三)师资队伍建设与发展“蝶变工程”13(四)数字化与智慧校园“赋能工程”14(五)学生发展与成才“天使工程”14(六)社会服务与品牌建设“辐射工程”15(七)思政教育与职业素养“铸魂工程”16(八)国际交流与合作“出海工程”17(九)治理体系与质量保障“基石工程”18(十)风险防控与平安校园“护航工程”18四、保障措施19(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规划实施机制19(二)优化资源配置,强化发展条件保障20(三)强化过程管理,建立监测评估体系20“十五五”时期(2026—2030年)是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关键阶段,也是职业教育提质培优、类型教育特色彰显的攻坚期。为全面推进学校“十五五”时期事业发展,依据国家、山东省、德州市“十五五”规划及《
德州工程职业学院2026 年工作要点
德州工程职业学院2026 年工作要点(修改发布版)2026年学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教育发展“十五五”规划》和《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关键要素改革的意见》为指引,对标教育部及省教育厅2026年工作要点,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以学生为中心、以奋斗者为本、长期艰苦奋斗、坚持自我批判”的核心理念,推动治理体系、组织架构、评价激励等方面系统性变革,全面强化对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支撑,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一、实施立德树人“一号工程”1.深化“大思政”育人格局。落实“光耀齐鲁”思政课提质创优行动要求,研磨思政金课,推广“首课思政负责制”,落实领导干部听、评、讲思政课要求;积极参与“行走齐鲁”实践育人行动,打造社会实践育人品牌;升级“网络育人”阵地,培育学生理论学习社团,开展理论宣讲;深化大思政育人格局。2.构建“德工红”文化生态。深入推进“德立身、工立业、红立心”文化育人理念。开展“礼敬中华
德州工程职业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
德州工程职业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促进和加强学校学术委员会建设,保障学校学术委员会在学术事务中有效发挥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山东省职业院校基本工作规范》(鲁教职发〔2025〕1号)以及《德州工程职业学院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术委员会是学校统筹行使学术事务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的最高学术机构,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开展工作。第三条 不断完善学术管理的体制、制度和规范,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院专业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事项上的重要作用,积极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尊重并支持学术委员会独立行使职权,并为学术委员会正常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第四条 学术委员会应当遵循学术规律,尊重学术自由、学术平等,鼓励学术创新,促进学术发展和人才培养,提高学术质量;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地履行职责,保障教师、科研人员和学生在学术事务管理中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促进学校科学发展。第五条 本章程具体明确学校学术委员会组成、职责,以及委员的产生程序、增补办法,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
德州工程职业学院学术委员会议事规则
德州工程职业学院学术委员会议事规则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学术委员会行使决策、审议、评定与咨询的程序,提高议事效率,确保各项学术事务有序开展,根据《德州工程职业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议事规则。一、议事范围学校学术委员会的议事范围为《德州工程职业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规定的学术委员会职责权限所涉事项。二、会议议题提交程序1.提交学校学术委员会讨论的议题,主要由校长、主任委员、职能部门提议或者1/3以上委员联名提出。涉及多个方面内容的议题,在相关方认真协商的基础上,由一方牵头提出。2.议题提出方需事先进行充分的调研、论证和协商,认真填写《德州工程职业学院学术委员会会议议题表》,并附与议题相关的论证材料,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同意后,于会议举行一周前报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3.秘书处在收到相关议题材料后,报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审核、批准会议议题及开会类别。有关全体委员会议拟讨论的事项和议题,由主任委员会议确定。4.秘书处负责相关会议的组织工作,提前3天通知出席会议人员,并将有关书面材料(或电子材料)呈送参会人员。5.必要时,学术委员会可邀请校领导或者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到会通报有关情况。三、
德州工程职业学院关于设立二级学院学术分委员会的决定
德州工程职业学院关于成立学术委员会的通知
2025年度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办学质量检测结果公示
2024年度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办学质量检测结果公示
高职院校基本数据表
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备案结果(2026)
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备案结果(2025)
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备案结果
